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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12 1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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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家,也是二十世纪“拥有最多读者的作家”,毛姆在文青中最出名的,是这部《月亮与六便士》。

小说讲的是,一个看似平凡的伦敦证券经纪人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突然在四十岁这年抛妻弃子,流浪异国他乡,追求自己的艺术梦想,最后在塔希提去世,身后成为不朽名画家的传奇故事。

这部小说的题目取自一个玩笑。六便士是当时英国银币的最小单位,有个朋友跟毛姆开玩笑说,人们在仰望月亮时常常忘了脚下的六便士,毛姆觉得这说法有趣,就起了这个书名。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是现实的代表。

所以,这部小说的主题思想被视为是为了伟大理想而抛弃现实琐碎。

毛姆写这个故事的灵感,来自于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他原本是巴黎的证券经纪人,后来专门投身绘画艺术,在塔希提寻找灵感。

高更自画像

保罗·高更与文森特·梵高、塞尚并称为后印象派三大巨匠。因为有了高更这个艺术大师的传奇人生作为现实原型的加持,《月亮与六便士》这部小说越发显得具有现实意义,颇有鼓舞人心的意味。

这部小说,加上高晓松说的“这世界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与远方”这句话,一时成为无数文青的镇心之宝。

谁的谋生不艰难?谁的生活不是一地鸡毛?如果能像印象派大师那样不顾一切抛弃现实,为理想献身,奔向远方,这是何等的伟大与浪漫,又是何等的爽!

其实,毛姆笔下的思特里克兰德与高更,完全是两个人。尽管高更的生平给了毛姆创作灵感,但他写的是另外一个人,可以说是借他人之酒浇自己心中块垒。如同你绝不能把张爱玲《色戒》中的王佳芝等同于女英雄郑苹如一样。

思特里克兰德这样的人物,在现实中,几乎没有存在的可能,如果没有高更这样一个现实人物作为原型,单看故事本身,很多地方是逻辑不通、违背常理的。

小说中的思特里克兰德是一个外表平凡的人,天资也很平常,在他所在的证券行业里也谈不上出色。但是,这样一个平庸的人,却有一位典雅能干的太太,还有一双可爱的儿女,过着一眼可以望到头的幸福生活。

高更太太与五个孩子

当然,毛姆笔下的女性总是具备一些令人不屑的缺点。比如说,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其实品味平庸。她布置的餐厅与伦敦五百家餐厅一样简洁、素雅、乏味,为人处事也中规中矩,却喜欢附庸风雅,热衷于请作家们吃饭。与此同时,她对她那具有伟大天赋的丈夫却毫不了解,说:“他一点文学修养也没有,是个十足的小市民。”

然而,这样一对彼此既不了解也不欣赏的男女,居然也能一见钟情且心平气和地生儿育女过了十好几年。简直让人不可思议。

当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也就是阿美,初被丈夫抛弃时,她固执地认为是因为他有了外遇,并且想方设法试图证明这一点。因为在那个时代,这种事情很常见,对于妻子而言,也算不上丢人。然而,最后她发现丈夫是为了追求理想而抛弃了家庭,她才恶向胆边生,诅咒丈夫贫病交加生疮孤独而死。可喜可悲的是,这诅咒成为了现实。所以,看吧,女性的贤惠典雅都是装蒜,骨子里是个俗气又邪恶的巫婆!

旧时代的女性与今天不同,现代的独立女性要是听说丈夫为了追求理想而离开自己,只会觉得理解和钦佩,倒是会为了小三的存在而怨恨一生。而旧时女性的人生任务就是家庭,确切说就是,要依附男性才能实现自我价值,所以爱情是她们人生的全部,如果丈夫是为了别的女人的爱情而抛弃了妻子的爱情,妻子认为是正常的,并且以为只要自己宽宏大量,丈夫总会出于旧情和责任,早晚回到自己身边。毕竟男女之间都是遵循见色起意,共筑爱巢,生儿育女,日久生厌——这样一个规律的。

所以思特里克兰德是鄙视女性的。

“女人的脑子太可怜了!爱情,她们就知道爱情。她们认为如果男人离开了她们就是因为又有了新宠。你是不是认为我是这么一个傻瓜,还要再做一遍我已经为一个女人做过了的那些事?”

与女人相亲相爱,建立家庭,生育子女,养家糊口——这些多数男人会经历的人生,思特里克兰德已经经历,他从中不能得到幸福和乐趣,认为一次就受够了。

高更作品

他要离开发妻,他认为她很聪明能干,应该能养活自己,而且她也还年轻有魅力,完全可以改嫁。他已经养了她十七年,现在她该自己养活自己了。如果她做不到,他也不管了。如果人们为此唾弃他,他也不在乎。

思特里克兰德对妻子的判断是准确的,她很快就认清了现实,把孩子交给无子的姐姐姐夫抚养,自己开办打印社,成为独立自主的女性。她的精明强干和不幸经历给她带来不绝的客源,两个孩子也健康长大。然而,这种成长是被迫的,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并不觉得光彩和成功。毕竟在那个时代,女人自己养活自己,是一件丢人的事。而她最大的欣慰是女儿长得很漂亮,一定能嫁个好丈夫,所以不必接手她的打印社。

思特里克兰德最大的好处是绝不又当又立,他允许发妻对自己进行各种编排以满足她的虚荣和谋生需要。而他本人也在离家出走之后展现出一个完全不同的自己。

他对生活的舒适和体面全不在意,也不再彬彬有礼、照顾别人的情绪,他像一个下层阶级的人一样生活着,干体力活,打架,今朝有酒今朝醉。不知这是因为他本质就是如此,只是在他人生前四十年勉强掩饰着,还是他自从学画以后被艺术魔魇着成了一个禽兽一般的人。对此,毛姆并未给出明确合理的解释。

思特里克兰德在巴黎画了几年都不出名,却结识了画家戴尔克施特略夫。施特略夫是个外形可笑心地善良的人,虽然他是个平庸的画家,倒是可以养家糊口,不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落魄,也经常周济其他贫困画家。他娶到了一个清秀拘谨的妻子勃朗什。

勃朗什也是那个时代女性价值观的牺牲品,她是个比阿美更纯粹的恋爱脑。她在做家庭教师时,与男主人陷入不伦之恋并怀孕,好在遇到了施特略夫这个接盘侠。施特略夫非常宠爱她,认为她像夏尔丹画上的人物。他在人前人后毫不掩饰对她的爱慕。他的热情坦率令勃朗什感到尴尬。

夏尔丹作品

诚然她是感激丈夫的,但她并不理解丈夫的乐善好施以及艺术品味。施特略夫本身虽才气平平,却独具慧眼,看出思特里克兰德的作品价值,并且热忱地在生活上帮助他。当思特里克兰德贫困潦倒卧病不起时,施特略夫把他接回家来休养,并且请妻子照顾他。

勃朗什激烈地反对丈夫无效,最后,在朝夕共处的看护中,她爱上了思特里克兰德。也许她从来就不曾真正爱上过自己古道热肠的平庸丈夫,她自称讨厌思特里克兰德的傲慢无礼,然而,偏偏这样原始的禽兽一般的男人反而对她具有致命吸引力,也许当初拒绝他搬来家中,就是因为她感受到了出轨的危险吧?

高更作品

最后,勃朗什坚持要离开丈夫,跟思特里克兰德走。而思特里克兰德,像所有渣男一样,不接受也不拒绝,不承诺也不负责。对朋友惜才、对妻子念旧的施特略夫不忍心让这一对儿“璧人”吃苦,竟把自己的家让给他们作了爱巢。

对于这位在道德和肉体上都付出巨大的勃朗什,思特里克兰德并不稀罕。他要她只是拿她当作模特儿和泄欲的工具,用过即弃。他对所有女性都是鄙夷的,勃朗什也不例外。最后,她为他服草酸自尽。伤心欲绝的只有施特略夫。她抛弃了她的舔狗丈夫,甘心作思特里克兰德的舔狗,结果被残酷的现实击垮。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一个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侣伴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人生真是讽刺,只有庸才才能成为好丈夫、好朋友,能给身边的人带来安全和温暖。可是没有人真正尊重和爱慕他。思特里克兰德这样的奇才却是渣男,而女人却对他趋之若鹜,甘心付出。

思特里克兰德后来到了塔希提,那时的他穷困潦倒,在船上干体力活儿为生,但是到了塔希提,感觉自己像到了家一样。塔希提的自然风光和原始民风暗合了他的艺术追求和生活方式。但是他的年纪渐老,干体力活儿也不是长久之计,一直同码头边上的女人*混也不好。

高更作品

此时机缘巧合,他娶了一个本地少女——十七岁的爱塔,她在塔拉窝河旁有一块地产,收获的椰子干足以维持思特里克兰德的生计,她还有房子可供他居住和画画,她会做饭,温柔体贴,长得也漂亮,并不在乎思特里克兰德年纪大、有老婆。她也不在意他有家暴的习惯,“你要是不打我,我怎么知道你爱我呢?”她回答说。

爱塔之所以看上他,只因为他是一个白人,而面对这样一份不求回报的爱情,思特里克兰德自然也不会拒绝。

从此他就过上了他梦想的幸福生活,他比当地人更加土化,过着原始不羁的生活。他对爱塔也很满意:

“她不打扰我,她给我做饭,照管孩子。我叫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凡是我要求一个女人的,她都给我了。”

画家对女人的要求很简单:伺候他、赡养他,不要打扰他,安心做他的工具。爱塔做到了,所以不会被他抛弃。她从不向他索要爱情,从不妄想做他的灵*伴侣,所以能被他容下。

高更作品

三年后,思特里克兰德得了麻风病,他们一家遭到当地人的歧视,两个孩子也死了一个,但是爱塔始终不肯离开他。思特里克兰德有点感动,但更多是不解。

“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你可以象狗一样地对待她们,你可以揍她们揍得你两臂酸痛,可是到头来她们还是爱你。当然了,基督教认为女人也有灵*,这实在是个最荒谬的幻觉。……最后他们还是要把你抓住,你怎么挣扎也白费力气。白种人也好,棕种人也好,到头来都是一样的。”

他在生命的最后两年一直疯狂作画,把屋里四壁画满,直到双目失明。

画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它又含着某种令人恐惧的成分,叫人看着心惊肉跳。绘制这幅巨作的人已经深入到大自然的隐秘中,探索到某种既美丽、又可怕的秘密。这个人知道了一般人所不该知道的事物。他画出来的是某种原始的、令人震骇的东西,是不属于人世尘寰的。

高更作品

而画家最后的遗愿是把这座承载了天才画作的房子烧掉。他最后留下来的每一幅画作都是价值连城。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在画家死后借着他生前的夫妻关系沽名钓誉,房间里挂着他画作的复制品,她用圆滑的措辞向人们暗示他们夫妻关系融洽。他的两个孩子按照母亲的期望混迹上流社会,活得道貌岸然。毛姆甚至讽刺地描写说,女儿跟妈妈一样,外貌给人的感觉是年轻时比实际长相更美。意思是,母女俩都善于说谎、粉饰丑陋的现实。

小说结尾,画家的儿子罗伯特在听完父亲的结局之后,说:“ThmillsofGodgrindslowly,butthygrindxcdingsmall”。

他的母亲和妹妹都以为他是引用的圣经,其实这只是一句英谚,意思类似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对于这个抛妻弃子的父亲,做儿子的还能说出多么好听的话来吗?

作者对此评价说:

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尔教区做了二十七年牧师,遇到这种机会就会说:魔*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

同时,作者还带着赞美的口吻想象了爱塔的儿子成为水手以后的自然奔放的生活,以资跟他这同父异母的手足做个鲜明对比。

至此,毛姆对以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及其子女为代表的世俗社会的犀利批判到达了顶峰。

阿美的儿子就是魔*式的伪君子,爱塔的儿子就是好汉子?恐怕思特里克兰德自己也未必这么认为,他对自己的女人和孩子都并不在意,更不会有如此精心的评价。

虽然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原型是画家高更,但除了抛弃原来的职业和地位去塔希提画画,其他内容都与高更没有太直接的关系。高更的原配夫人看了这部小说,也说书里的主人公与她丈夫毫无相似之处。

高更

高更的成长并非如思特里克兰德那样四平八稳,他早年做过水手,造就了他粗狂原始的性格,他年轻时就开始学画,而不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人到中年才开始画画,学了两年就着魔。

应该说,高更一早就深知自己的艺术天赋和兴趣。而他的妻子梅特本身家境清贫,曾做过保姆,所以她容忍了高更的风流成性,与之结婚。高更原本也是个股票经纪人,画画只是他的爱好,但是年股市崩盘之后,高更失业,这才想要把自己的爱好发展为主业。

高更笔下的梅特

高更与梅特的感情很好,两人生育了五个孩子,虽然高更有很多情人和私生子,但他对梅特的感情与众不同,即便是后来分居了,也保持着通信了十几年。梅特对他的绘画事业是理解的,而高更也绝非思特里克兰德那样不食人间烟火,他也为名利诱惑着,希望能功成名就一家团圆。他们最终分道扬镳主要还是因为长期分居导致的疏远。

高更对女人也始乱终弃过,但那不是对原配,而是对土著情人,而土著情人也有自己的情人,她们与高更不过是原始情欲的吸引。

高更并不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薄情。毛姆小说里提及的大型杰作其实就是年的《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当时49岁的高更得知爱女阿莉妮去世的消息后一度精神崩溃,在突如其来的艺术激情中创作了这幅4米半的巨画,现藏于美国波士顿美术馆。无疑,高更爱自己的家,爱自己的孩子。

所以,高更的性格发展和创作生涯虽然也很传奇,但还是可以为普通人所理解和接受的。而毛姆笔下的思特里克兰德,则完全是另外一个不可思议,人神兽的结合体。

高更作品

他有着*斧神工的奇才,有着人的形体和欲望,以及野兽的性格和道德。这样的人,现实中不可能有,只是毛姆一厢情愿创造出来的。

毛姆的小说其实是他个人理想的一种宣泄和寄托。作为一名艺术家,他对世俗充满了厌恶,他渴望能拥有非凡的艺术天赋和禽兽般的冷酷无情,抛开一切世俗牵绊,不顾他人斥骂,勇敢追求自己的艺术理想。

毛姆

大概他自己也知道这太不现实,也无法解释生活正常岁月静好的思特里克兰德怎么就突然变成了这样,毫无征兆和原由。他给出的解释是“中邪”,大概是男主的灵*被某种艺术精灵突然攫取,从此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使思特里克兰德着了迷的是一种创作欲,他热切地想创造出美来。这种激情叫他一刻也不能宁静。逼着他东奔西走。他好象是一个终生跋涉的朝香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盘踞在他心头的魔*对他毫无怜悯之情。世上有些人渴望寻获真理,他们的要求非常强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是叫他们把生活的基础完全打翻,也在所不惜。思特里克兰德就是这样一个人;只不过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

苏琼斯

毛姆早年曾经求婚于喜剧演员苏·琼斯,遭拒后备受打击,从此放浪形骸。在勾搭有夫之妇西里尔的过程中被她设计,最后被迫奉子成婚娶了她。毛姆说,西里尔把他的生活变成了十足的地狱,不停地跟他要钱,她的嘴就像妓女的门一样敞开着。

所以,毛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位他一直想要摆脱的妻子,但他没有思特里克兰德那样的勇气抛弃名利和家庭,因此还是被束缚着,直到妻子主动离婚,同时又卷走他大笔财产。

毛姆对婚姻和家庭极度失望,最终把自己的大量遗产留给了同性恋情人艾伦,而不是自己的女儿和外孙。

毛姆与西里尔

因为情感受挫,毛姆产生了对整个女性群体的怨恨,他把后半辈子的情感寄托在同性情人身上,同时,在他的作品中,女性角色大多是浅薄、自私、恶*的,从《月亮与六便士》到《刀锋》和《面纱》等等,皆是如此。

所以,毛姆借着思特里克兰德这个理想人物之手,痛快淋漓地报复了女性,无论是贤妻良母型的阿美还是爱情至上型的勃朗什,都被用过即弃,而最完美的妻子只能在远离文明社会的热带雨林里找到,爱塔因为未经文明教化,所以对男人一无所求,把思特里克兰德当宠物和神祇一样供养着,只奉献、不索取,所以得以有幸陪伴他到死。

在毛姆的世界里,才华是渣男的通行证。一个能为全人类留下巨大文化遗产的人,你还要追究他玩弄女性抛妻弃子之类的道德瑕疵吗?那你真是太俗气了!

毛姆与艾伦

为了躲避西里尔,毛姆曾带着他的同性情人杰拉德周游世界。所以,在他的作品中总有一种“生活在别处”的浪漫主义情结。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高更作品

思特里克兰德对塔希提岛就是如此,小说中还描写了放弃名利转去埃及的亚历山大定居的医学奇才阿伯拉罕的故事。

还有小说《刀锋》中的男主角拉里也是在周游世界中探索人生价值。

在毛姆的理想世界里,只有二流人物才需要留在繁华世界追名逐利,真正的天才人物都是去单纯原始的蛮荒世界与大自然亲密接触融为一体的。

高更作品

而现实世界里的毛姆,虽然周游列国,却并没有定居蛮夷异乡的勇气,虽然他用笔歌颂着那些视名利如粪土的人,自己却安享名利双收的生活,而且,他自认为只是二流作家,并非天纵奇才。

毛姆

虽然他恨透了女性,但在现实中却总是被女人坑骗,毫无还手之力。只能在书里意淫,让女人受到惩罚。

所以,这部《月亮与六便士》虽然乍读起来有种惊人不羁的浪漫,细思之下却不大合乎人情世故的逻辑,原因是毛姆自己想借机意淫一下,让男主人公去做出自己在现实生活中不敢做不能做的事。因为他借了高更这个原型的虚名,让众多读者因感动而激动,而无暇细思故事的合理性,自以为这才是人生真谛,这才是理想该有的样子。甚至有的文艺青年竟以此为人生指南,想要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逃避现实、说走就走,追求心中的月亮。

月亮是理想,六便士是现实。在高更的世界里,理想是可以追求并转化为现实世界里的世俗温暖的,画出好的作品、名利双收、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才是高更的想法。

而在毛姆的世界里,月亮和六便士成为不可兼得的对立面。被现实羁缚着的毛姆舍不得繁华世界的享受,却又向往着远离尘嚣的自然纯粹,最终只能写出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浪漫故事,安抚他那躁动不甘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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